特殊工伤 第 2 页 - 网站地图
当前路径:
整站地图
>
特殊工伤 栏目地图
特殊工伤
文章列表:
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上饶市国有和国有控股关闭破产改制企业老工伤人员伤残待遇实施办法
青海省将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玉环县调整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方案
哈尔滨市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哈尔滨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郑州市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方案
绵阳市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将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
海南职校学生实习期间工伤最高可获赔50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
包头市企业老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 因工致残也算工伤
贵州省关于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一至四级因工伤残农民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一次性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大连市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关于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执行《做好北京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的若干意见
成都市出台新的老工伤政策
湖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山西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吉林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东阳市关于《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
东阳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东阳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延安市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陕西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山东省《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等费用计价的指导意见
辽宁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补充通知
福建省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省直工伤保险统筹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资格认可程序的通知
马鞍山出台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新规定
宜宾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青海省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江西省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补助范围和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建省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等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福建省关于将在闽中央企业参保前的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的通知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未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管辖权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川市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实施方案
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典型案例总结
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老工伤”人员将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铜陵市“老工伤”费用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铜陵市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费用趸缴暂行办法(草案)
淮北市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管理费用趸缴暂行办法
驻马店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河南省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矿山煤炭建筑施工等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将江门市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意见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南康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关于余庆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相关事宜的通知
浙江省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杭州市转发浙江省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重庆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广东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办理事项的通知
关于非法用工单位造成死亡事故的处理意见
滕州市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意见(试行)
大四学生实习受伤,诉求工伤认定被驳,法院判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事故算工伤,获赔12万元
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要一次性赔偿
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关于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等学校学生实习期间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关于通过劳动争议处理途径解决非法用工单位发生事故伤害赔偿纠纷的意见
关于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和童工伤亡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对非法用工主体能否实施行政处罚的请示》的复函
非法用工相关法律问题思考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工伤法律规定集锦
实习生因工受伤法律处理要点
关于延边州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通知
长沙市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武汉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福州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关于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江市公务员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等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在校生用工性质法律分析
关于农业地区合作经营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
女工在非法用工单位伤残获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
关于受理非法用工单位与伤亡人员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04)
非法用工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
非法用工单位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伤赔偿
残疾军人抚恤金提20%
教师工伤处理法律评析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伤亡、非因公伤亡如何处理
事业单位职工上下班发生事故将获国家工伤保险赔偿
蓬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
重庆市关于一次性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规定
安徽省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工伤赔偿金最高超50万
大学生实习不享工伤保险待遇
实习生造成事故赔偿的责任承担?
退休再聘受伤算不算工伤?
首例退休人员工伤认定案
关于离退休人员返聘受到伤害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
以案说法:退休人员仍有权得到工伤赔偿
车间工作受伤 实习生参照工伤获赔
退休22年后申请工伤胜诉
事业单位职工遭遇工伤待遇难题
机关事业单位工伤制度的若干问题思考
公务员患高血压算不算工伤
乡镇政府聘用人员因公死亡 亲属享有工伤保险待遇
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
江苏:非法用工单位工伤赔偿金最高超50万
女教师工伤认定的1年艰辛历程
工伤17年后获伤残补助
单位用工未进行实质审查 童工受伤害单位仍应培
山西省农民工权益保护条例
陕西省: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意见
内蒙古:关于自治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初中生打工受伤应享受工伤待遇
老年人应聘,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退休老人返聘受伤 要求工伤赔偿被驳回
如何界定实习生与正式职工?
如何保护实习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宣城市: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连云港市: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贵阳市:关于将参保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逐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意见
江苏:全面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意见的通知
学生假期打工受伤 也应享受工伤待遇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贵州:关于将参保企业老工伤人员待遇逐步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的意见
徐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特殊职工如何工伤维权?
超龄农民工受伤能否算工伤?
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统筹实施细则
郑州市:关于解决老工伤人员待遇问题的通知
医院实习生意外 是否属于工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待遇
云南省:企业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统筹
上海:“老工伤人员”待遇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苏州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暂行办法
中国实习生在日过劳死 遗属申请工伤认定创首例
浙江省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苏州市:“老工伤”旧伤复发保险基金买单
用人单位如何使用在校生
退休打工被撞死不算工伤
实习生如何维权?企业又如何来规避风险?
安徽省: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纳入工伤保险基金
合肥市:参保企业老工伤,六项待遇转由基金支付
西藏自治区“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
《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见习条例(草案)》
七旬老汉保洁受伤被认定工伤
31年前老工伤获赔83万
22年光阴换来28万工伤补偿款
首页
1
2
尾页
共有363条记录/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