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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习生在日过劳死 遗属申请工伤认定创首例
作者: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8-09 13:44:00 浏览量:

中国实习生在日过劳死 遗属申请工伤认定创首例

       人民网东京8月7日电(记者于青)据共同社报道,在日本茨城县潮来市的电镀加工厂工作的中国技能实习生蒋晓东(当时31岁)去年因急性心力衰竭而死亡,其遗属方面认为蒋死于劳动时间过长,于7日向该县鹿岛市的鹿岛劳动基准监督署申请要求按工伤事故处理。外国人研修生问题律师联络会表示,有关外国人研修生的过劳死工伤申请在日本尚属首次。

  据代理人律师指宿昭一介绍,蒋晓东是江苏省人,2005年12月以研修生身份来到日本,从事金属涂漆和电镀加工工作。虽然日本法律规定研修生不得工作,但蒋仍被要求劳动,每月加班时间长达100个小时左右。

  从获得实习生身份后的第二年起,蒋每月加班更是达到约150个小时,而休息时间只有2天左右。去年6月6日,蒋在宿舍内睡眠中死去。其基本月工资为11.4万日元(约合人民币8160元),加班工资则仅为每小时400~820日元。

  蒋向中方派遣公司交了1万元人民币保证金,律师指宿认为“由于害怕被遣送回国和没收保证金,即使工作过于繁重,蒋也不敢拒绝”。蒋的护照也交由公司方面保管。

  蒋的妻子冯珠通过律师表示,丈夫在电话中说劳动时间太长,觉得很累。但听说日本的接收单位称每月只让他加班了20个小时左右。对此难以接受。

  电镀加工厂则声称“无可奉告”。

  日本国际研修协力机构(JITCO)的调查显示,2008年度在工作中因事故和疾病而死亡的在日外国人研修生和技能实习生达到34人,为历来最多的一年。

  外国人研修及技能实习制度

  日本的外国人研修及技能实习制度始于1993年,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培养人才为名义,向外国人提供职业训练。原则上研修生在经过一年的“研修”后便进入“技能实习”阶段。2008年约有7万名外国人以研修为目的来到日本,其中八成以上为中国人。在接收研修生的企业中以纺织和服装制造业居多。有些企业把研修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据外国人研修生问题律师联络会介绍,研修生在各地相继提起诉讼要求企业支付所欠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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