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各省工伤政策 > 天津市 > 正文
天津市工伤认定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文书送达回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2-13 16:00:00 浏览量:

附件1

送达回证

送达文书名称

文书号

受送达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受送达单位或个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送达人盖章

                 年  月  日

邮政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注:受送达单位(个人)拒绝接受送达回证的,现场人员签字,视为送达。受送达个人不在,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的视为送达,邮政人员应在备注栏记录签收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相关文章: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文书送达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9〕147号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tianjinshi/2019-12/9391.html
上一篇:天津市工伤认定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文书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
下一篇:天津市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文书送达工作的通知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