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工伤程序 > 工伤认定 > 正文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嬉戏摔倒致骨折,不属于工伤
作者: 来源:江海晚报 发布时间:2020-09-02 12:09:00 浏览量:

       两名员工在工作期间开玩笑嬉戏推揉,致一人摔倒骨折。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南通开发区法院审理了这起工伤行政确认案件,一审判决工作期间嬉戏受伤不构成工伤。

       去年10月的一天,曹某下早班后等待刷卡时,遇见进入车间大门准备刷卡上中班的宗某。曹某向宗某打招呼时,用脚轻轻踢了下宗某臀部,宗某刷完卡后随即回头与曹某嬉戏推揉,而意外也在此时发生。因曹某用力不当,致使宗某失去重心倒地骨折受伤。对此,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宗某不服该决定,告到了南通开发区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工伤认定的“三工”要素中,工作原因是核心要素。案涉伤害事故虽然发生的地点在工作场所内、时间在工作时间前后,但其发生的原因并非与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相关,也并非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而是因宗某与曹某因工作之外的原因嬉戏推揉所致。

      因此,法院认为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合法正确,判决驳回宗某诉讼请求。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rending/2020-9/9859.html
上一篇:拜访完客户返回公司途中摔伤,是否属工伤?
下一篇:超龄农民工提前下班路上发生车祸身亡,是否属于工伤?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