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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服务员制止客人打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作者: 来源:通通保险 发布时间:2017-03-25 19:52:00 浏览量:

【案情】

张某在一家酒店从事服务员工作。某日中午,两位客人在就餐时发生肢体冲突,期间毁坏酒店物品并影响到其他客人。张某于是上前制止,却被其中一位客人推倒在地,导致其右手腕扭伤,后这两位客人赔偿酒店损失后匆匆离去。张某随后因手腕伤痛加重前往医院就医,花去医疗费近2000元。伤愈后,张某要求酒店为其申请工伤,遭到拒绝。张某此时已无法找到推倒自己的客人,无奈之下只好自行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分析】

酒店主张,张某受伤是因被客人推倒所致,应当向伤人者索要赔偿,而且制止客人打架也不属于其主要工作职责,因此张某不应认定为工伤。

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张某作为酒店服务员,维护好酒店的正常就餐环境是其服务工作的一部分。张某在制止客人之间的冲突时,因被客人推倒而受伤,应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且案发时张某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此,张某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依法应认定为工伤。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综上,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张某为工伤符合法律规定,酒店在接到工伤认定书后向张某支付了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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