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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民工工伤纠纷案

时间:2015-10-18 22:33:08      会员:高时生   提问时间:2015-10-18 22:33:08
咨询内容:您好!老师! 我是一名农民工,在石屏宝秀建筑公司第五工程处(个旧市红河大酒店附属楼提升改建工程处)上班,于2015年8月24日10:00左右时,因不慎我右手无名指第一个骨节被切割机切断,没找到切断的骨节,经过手术治疗于2015年8月29日出院,至今除了医药费其他的事情还未解决什么。 现在老板都在推卸责任,分管领导推直属领导,直属领导推上级领导,我是一名只有小学的农民工,所以我现在只有恳请老师你帮我出出主意,我只想拿回属于我的补偿,希望老师帮忙。急...... 谢
管理员的回答:你的情况属于十级伤残,一般赔偿5、6万,不要针对领导,是单位应负责你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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