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因履职感染新冠肺炎算工伤!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2-04 22:57:00 浏览量:
2月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局长徐熙表示,3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5号文件,涉及人力社保部门三项保障举措,让企业和职工可以安心配合防控疫情。
首先是让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专心抗击疫情,除了发放补贴、补助,还要及时认定工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由各区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认定工伤。
而且压缩了认定时间,用人单位为这些人员申报工伤认定且事实清楚、材料完整的,由原来的60日压缩为3日内完成认定工作。同时,要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news/9499.html
上一篇:天津市为医护人员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
下一篇:新疆兵团做好疫情防治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