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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一次办成”, 不再有垫付、报销等手续
作者: 来源: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发布时间:2019-12-26 09:13:00 浏览量: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工伤职工配置轮椅、假肢、拐杖等辅助器具,可以直接在全市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任一家“一次办成”。


      工伤职工需要配置扶助器具的,需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到任一家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直接配置、安装、使用所需要的辅助器具,不必再筹集、垫付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不必再跑腿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更不需要再等待报销资金到账,免除了可能存在的资金压力。


       此前,工伤职工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持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由个人先出资到定点配置机构购买配置辅助器具,然后持配置机构开具的发票及配置费用清单,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购置费用。


       为更好服务工伤职工,市社保中心本着“职工零跑腿,机构多服务”原则,重新修订了此前使用多年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协议》,新协议增加的“对重度伤残、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配置机构有义务为其提供车辆接送或上门服务”“建立由工伤职工本人或家属签字认可的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登记表,……,作为核付结算时使用”“配置机构应当建立工伤职工配置服务档案,……,并作为核付结算配置费用的依据之一”等条款,均体现了“以工伤职工为中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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