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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例社保诈骗案审结,老板打伤员工指使其申报工伤被判刑
作者: 来源:东莞阳光网 发布时间:2017-12-05 09:10:00 浏览量:

 2017年11月2日记者获悉,经群众举报,东莞市社会保障局联合东莞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工伤保险基金诈骗案。这也是东莞市首例移送司法机关并被判刑的社会保险诈骗案。

 案中,东莞某印刷机械有限公司的合股人孙某,把员工田某打伤后,提供虚假陈述,指使田某冒用已参保员工身份,以东莞某印刷机械有限公司的名义申请工伤认定,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涉案金额1万多元。

 调查核实后,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已依法向东莞某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追回骗取所得的工伤保险基金1万多元,并对其处以骗取金额2倍,共计2万多元的行政罚款。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已同步在“信用东莞网”“东莞市信用信息双公示网”及“东莞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同时,因举报人提供具体线索,使被骗取的社会保险基金得以追回,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给予举报人1000元的现金奖励。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超过6000元,东莞社会保障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目前孙某因涉嫌犯诈骗罪被逮捕后,该起案件由东莞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最终认定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链接 

 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人发现单位或个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并向市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具体线索,使被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及时得以追回的,给予举报人现金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一)举报信息涉案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现金500元奖励;

(二)举报信息涉案金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现金1000元奖励;

(三)举报信息涉案金额在3万元以上、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现金1500元奖励;

(四)举报信息涉案金额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给予举报人现金3000元奖励;

(五)举报信息涉案金额在10万元以上,给予举报人现金5000元奖励。

 举报人可采用电话、传真、信函或来访等方式进行举报。

 市社保局举报电话及传真:22388156;

 举报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168号社保大楼监察支队;

 邮编:5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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