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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雨爬大桥为工伤维权
作者:Ft22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27 09:27:00 浏览量:

4越5日上午,一名25岁的男子冒雨爬上柳州市红光大桥南侧桥顶。当时正值上班高峰期,此事造成柳州市区交通严重堵塞。最终,消防官兵成功将男子救下。爬桥男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7日。


冒雨爬桥


男子坐桥顶淋雨


25日上午7时50分许,一名身穿黑色外套、蓝色牛仔裤的年轻男子冒雨爬上红光大桥南侧主塔桥顶。


桥顶距离桥面46米,相当于15层楼的高度。这个高度,让独自坐在桥顶中央的男子,看起来很小。不过,男子身旁垂下的数米长的白色竖直条幅,却显得非常醒目。条幅用黑色毛笔字写着:我的工伤,谁负责?


上午9时许,记者赶到时,正下着小雨。交警已经对红光大桥两侧道路实行双向交通管制,机动车禁止通行,但非机动车与行人允许通行。此时,鱼峰消防中队消防官兵、柳南派出所民警已经在现场救援。现场的警力在30人以上。


消防官兵在男子所处位置正下方的桥面上铺设消防气垫。民警联系到男子所拉条幅上所称的施工单位。接到电话后,该单位数名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


臂长不够


消防员爬悬索救人


上午9时20分许,雨越下越大,男子不时用黑色的外套蒙头躲雨。


消防现场指挥员认为,如果时间拖得太久,男子体力恐消耗殆尽,对救援非常不利,决定调消防登高救援车前来增援。


由于此事造成市内多处道路交通拥堵,登高救援车赶来的路上,也遇到了堵塞。


上午9时40分许,登高救援车赶到现场。一名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与一名消防官兵登上云梯接近男子。经过工作人员与消防官兵两轮近一个小时的劝说,男子终于答应爬下桥来。


消防云梯臂长40米,而桥高46米。消防员乘坐云梯到顶后,还要在桥梁悬索上爬一段七八米长的距离,才能到达桥顶。


上午11时30分许,消防车调整到最佳位置后,3名消防官兵乘上消防云梯前去救援。到达悬索后,一名消防官兵携带安全绳爬往桥顶。


刚下过雨,悬索比平时更湿滑,消防官兵每走一步时,都显得小心翼翼。


表情惊恐 男子下桥时腿软


登顶后,消防官兵给男子绑好安全绳,护送男子一步步从悬索上走了下来。在此救援的过程中,交警拉起了警戒线,禁止任何车辆和行人通过塔下桥面。


中午12时许,在消防官兵的保护下,男子顺利到达桥面。下到桥面后,男子表情惊恐,一言不发。


男子衣裤上沾染不少泥污。蓝色牛仔裤两边膝盖处各有一个破洞,右裤腿上还有少量血迹。经柳铁中心医院120医生诊断,男子身体并无大碍。随后,男子被警车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


一人爬桥 河南河北都堵上


男子爬红光大桥一事,造成柳州发生严重的交通堵塞。有网友称:“一人爬桥,半个柳州都堵上了。”


昨日上午8时许,柳州市红光大桥上的异常很快引起了交警监控中心民警的注意。随着消防、巡警等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大型设备施救作业需要清空道路,监控指挥中心、城中、柳南交警第一时间对红光大桥两头实行了交通管制。此后,河南、河北两头交通陷入了拥堵状态。


“以4月22日的早高峰车流量为参照,就知道红光大桥上的交通压力之大。”据交警监控中心教导员莫奕荣介绍,22日早上7时30分至12时,红光大桥由北往南的车流量为7540辆次,由南往北的车流量为6650辆次。而爬桥当天交通管制从早上8时至12时,两个方向的交通流被完全“阻断”,上万辆次的车流只能“另寻出路”,也就造成了河南、河北半岛巨大的交通压力。


交通管制开始后,各城区大队的路面民警迅速行动起来。城中大队在五一路八一路交会路口实施交通分流,将八一路南来车,引导走连塘路-红光大桥匝道中南派出所门前-广雅大桥分流;或走五一路-龙城路-柳江大桥;以及引导走文惠路-文惠桥分流。当天,由于车流量过大,供水路口的交通相当“狼狈”。


据民警介绍,为了减轻柳江大桥的压力,民警想将小型汽车引导往文惠桥行驶,但是在五一路,公交车与小型车辆已经纠缠在一起,难以分开。最后,交警部门不得不专门联系公交车公司,让他们在早高峰后的平峰时间,暂时扩大发车时间间隔,以减少公交车在龙城路、八一路上的积压,减轻路面的交通压力。当天,由于特殊状况,柳江大桥也不再限单双号通行。


与此同时,河南桥头的交通也同样“惨不忍睹”。据民警介绍,红光大桥开始断流后,柳南、鱼峰交警也在各自辖区开展交通分流,将由城站路往红光大桥行驶的车流,从匝道处往飞鹅一、二路分流,随着车流涌入,飞鹅路一、二路,以及西堤路、驾鹤路均是车满为患,当天的交通状况基本是缓慢通行。


由于各个路段的车流量都太大,交警监控指挥中心通过远程控制设置绿波带放行,但是效果不大。而这种交通状态一直持续至中午12时许,红光大桥解除交通管制后,才得以改观。


扰乱秩序


被行政拘留7日


据了解,爬桥男子姓覃,今年25岁,武宣人。昨日下午,在柳南派出所内,覃某情绪已经稳定下来。


覃某有三兄妹,他是家里的老二。父母都在武宣老家生活。覃某初中毕业,到柳州打工已有几年。在柳州打工期间,覃某跟叔叔在柳邕路康华小区附近租房居住。


覃某介绍,2014年6月29日,他在柳州市园博园附近一工地施工时,不慎从施工外墙4楼跌落,经送医院抢救后脱险。此次跌落事故,造成覃某盆骨、大腿骨及脚骨多处粉碎性骨折,5颗牙齿脱落。


在住院治疗期间,项目施工方陆续支付了约22万元的医疗费用。覃某说,由于施工方此后没有沟通后续赔偿的问题,所以才想爬桥。


事发前,覃某买来一条4米长的条幅。24日晚,想到自己次日要爬红光大桥,覃某一晚没睡好。25日清晨6时许,覃某就起床了。他拿着条幅,从柳邕路的住处打了一辆出租车,来到红光大桥。


虽然红光大桥拱桥设置有防爬装置,但覃某还是“无视”防爬装置,沿着悬索往上爬。“我水也没带,雨伞也没带。”覃某说,当时天下着雨,虽然穿有夹克外套,但坐在桥顶,仍冷得全身打颤。


覃某说,他知道自己这么做,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是一种违法行为。


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覃某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


    民警表示,每个人都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但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应采用过激手段,扰乱公共秩序。否则,将会受到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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