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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遭遇地方保护主义
作者:蓝方 来源:财新网 发布时间:2013-04-28 18:28:00 浏览量:

      4月28日是“世界安全生产与健康日”,也被称作国际工伤日,以警示公众关注一线劳工所面临的日益严重的工伤威胁。工伤维权成为劳动者维权最艰难的案件,甚至频发暴力维权案件,究其原因,立法规定的维权程序冗长繁琐,使得维权成本高的惊人。据工伤赔偿法律网维权律师统计,穷尽工伤维权的法定程序要经历四年左右的时间。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县级市)的公益机构“小小鱼劳工服务部”(下称“小小鱼”),择此日发布其第一份工伤报告,这也是长三角地区的第一份民间工伤报告。报告汇总2010-2012年三年间,来“小小鱼”寻求帮助的1643名外来务工人员信息,分析了永康地区的工伤、维权情况,呼吁政府部门公正执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永康是中国著名的“五金之都”,大大小小的企业五金工厂超过1万家,从业工人超过40万人,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集聚区。据《永康日报》报道,截至2011年底,永康市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有5872家,参保人数为17.299万人,工伤认定6395人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6316人。也就是说,官方认定的工伤发生率为3.7%。

  而据“小小鱼”调查,永康地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仅为40%;加上未参保甚至未在工商局注册的工厂,实际工伤发生率超过6%,远高于平均水平。

  究其原因,“小小鱼”发现,区域内从事五金加工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大多来自经济落后地区,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文盲和半文盲超过50%,大多从事五金加工中的冲、压、剪、折、锻、喷漆、喷塑、打磨等危险性高、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工种。其中,相当大比例的工伤,与安全意识低有直接关系。这些企业普遍采用“计件工资”制度,导致工人疲惫作业,忽略很多安全细节。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小企业使用的设备是大企业淘汰下来的,生产于上世纪90年代,早已超过使用寿命。这类设备在生产中事故率高企,导致工伤的概略随之大增。

  工厂安全管理不善,生产车间脏、乱、差,在永康的中小型工厂中是普遍存在的情况,这样的生产环境也是工伤高发的原因之一。“小小鱼”接待过的一名工人,在更换氩气气瓶时,不慎碰倒堆在一起的其他钢瓶;而工厂地面油污严重、湿滑不堪,导气管等其他杂物也混乱码放,这位工人在躲让时摔倒,左脚被倒下来的钢瓶砸伤,左拇趾、二、三趾完全毁损。

  同时,很多企业对新招来的员工没有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与安全教育,直接指派其到生产一线作业,一人多岗、窜岗现象非常突出。大多数企业的安全培训也是敷衍了事,不经培训直接发放安全操作测试卷,管理人员念答案员工抄写。

  而对于风险较高的岗位,很多企业没有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劳动者也没有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例如,2012年11月,永康芝英某保温杯厂女工杨某,在操作保温杯抛光机时,将保温杯不慎掉落在地。当她弯腰准备捡起保温杯时,头发从脑后滑落,被抽风机吸向飞转的抛光轮,头发被飞转的抛光轮缠住连同头皮一起被撕脱。

  对于这些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的行为,“小小鱼”发现执法部门基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劳动争议发生后,执法、司法部门反而为劳动者设置重重障碍,增加劳动者的维权难度。

  首先,当地在工伤理赔程序中加入“调解”程序,工伤者必须先与企业“和谈”,“和谈”不成取得《调解未果书》才能提起仲裁申请,仲裁中“强制调解”现象也十分突出。

  其次,永康市司法局“潜规则”规定,本地律师一律不得代理劳动争议案件,受伤职工请工伤律师唯一的途径是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实际上是另一种形式的“和谈”和仲裁“强制调解”。

  如果有极少的工伤者不服调解,一定要走法律程序,则会面临各种拖延。法律规定劳动者提起仲裁后,七天之内必须发出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但是永康劳动仲裁委发放受理或不受理通知的时间平均在两个月左右;法律规定从受理到开庭再到裁决一般不超过45天,但是永康地区受理到开庭一般需要两个月以上,开庭到拿到仲裁结果至少在八个月左右。

  据“小小鱼”统计,不考虑维权的时间成本,劳动者拿到的实际赔偿金额不足法律规定的45%。

  “小小鱼”认为,工伤的发生,有打工者自身的原因,也有企业的原因,但每一个方面似乎都与政府的不作为存在联系。“小小鱼”呼吁相关执法部门公正执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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