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的丈夫是一名电梯工人,近日,在跟随公司工程部经理刘某某,在郑州经开区某快捷酒店拆卸电梯时发生电梯坠落事故,丈夫重伤进ICU抢救5天才恢复意识,与丈夫一起的一名工友下肢至今无知觉。王女士称,电梯公司给员工交有工伤险,却拒绝认定工伤,说是丈夫他们干的是“私活”,不是公司安排的。王女士感到不可思议,明明是公司工程部经理带着去的,电梯也是公司一直维保的电梯,怎么就突然变成了“私活”?
电梯在拆卸时发生事故,公司称对方干“私活”拒认工伤
9月8日,河南豪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的2名电梯工人吕先生和邱先生,跟随其工程部经理刘某某,去经开区经北六路某快捷酒店拆卸其长期维保的电梯时,发生电梯坠楼事故,2人从4楼摔下重伤,造成34岁的吕先生闭合性颅脑损伤,顶骨骨折,在ICU抢救5天,目前刚恢复意识,而29岁邱先生的诊断为,腰髓损伤伴截瘫,下肢至今无知觉。
伤者家属称,发生事故后,电梯公司只派人来医院看望了一次,留下5000元就没有再过问,事发的酒店留下3000元后也销声匿迹。
伤者邱先生妻子告诉记者,电梯公司负责人称,“谁带你们去干的活,你们找谁赔去”。而公司工程部经理刘某某称“我没钱,你们起诉我吧。”
目前受伤的两人的治疗费,加起来已超过20万,每人每天的治疗费要一两千元,伤者家属表示高昂的费用实在无力承担。吕先生妻子王女士告哭诉道,“电梯公司的人不给报工伤,让我们去报医保,说是自己在家干活摔伤的”。王女士表示,家里已经没钱继续治疗了,现在走投无路,之前的10多万也是四处借来的,现在找不到一个负责此事的人。
10月8日上午,记者前往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见到了吕先生,对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每个设备都有维护单位,这个电梯在我们公司名下,是我们公司一直负责维护的。
“当时工程部经理刘某某带着我们几个人去的,他跟我说,这个酒店7.20被水泡成了危楼要拆,电梯也要拆,等盖好了新楼之后还要用,电梯拆的成品”。吕先生表示,施工时自己与工友邱先生是站在电梯轿厢顶部,在拆卸导轨时,钢绳脱落发生事故。
对于“私活”的说法,吕先生予以否认,“当时刘某某和我说有一个拆电梯的活儿,让我们几个同事一起去拆,他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干,说是会给一些费用,但我们都没见到钱。”
当日一名同行未受伤的工友丁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只是听从安排干活。“当时工程部经理只给我说,有个活让去干,没有提给钱的事儿”。
涉事公司无拆卸电梯资质,工程部经理称“是出于好心想让他们多挣钱”
据天眼查显示,河南豪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工商信息,登记的经营范围有: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的安装、维修;(凭有效许可证核定范围和期限经营)电梯及配件销售,技术咨询。并无拆卸电梯资质。
10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河南豪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焦某某,记者询问,公司无拆卸资质,为何会做出拆卸电梯行为?焦某某称,正因没有资质,所以公司没有安排他们做此事,虽然这部电梯是我们维保的,但对拆卸一事,公司不知情,也没有拆卸合同,如果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出现这种事情。“他们在外面干私活违规操作,就不在公司工作范围,怎么可能给他们认工伤?如果不是碍于面子,我已经把他们都开除了。”
焦某某表示,工程部经理刘某某是自己亲戚,但和公司的工作并不掺和,拆卸电梯的事情,刘某某并未告知公司。记者询问,受伤工人是否知情工程部经理指派的工作是“私活”?焦某某称,这得问当事人,公司不清楚。
记者拨通工程部经理刘某某电话,对方在电话中称,对于“私活”,工人肯定知情,只不过现在不承认了。他表示自己确实一直负责这部电梯的维保工作,但拆除电梯和维保是没关系的,刘某某坦言,因为知道公司没有拆卸资质,是私下里和工人说的此事。拆卸电梯时,也没有和酒店签拆卸合同,只有口头约定。
记者询问,既然明知无资质为何还让工人去做?刘某某称,“想着都是自己员工、同事,就出于好心想让多赚点钱,谁知道会发生这事,我们是干电梯的,这东西他们以前也拆过。”
酒店负责人对“私活”说法不认可 ,律师说法
然而,该酒店负责人对于“私活”的说法不认可,负责人称,从2016年开始,酒店电梯就一直是河南豪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和对方签有维保合同,理所应当,此次拆除电梯时,就直接联系了一直负责维保工作的刘某某。
“他们说是私活,我还不承认呢,这个刘某某是代表河南豪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我也一直是跟他们公司对接的,我给他说拆电梯时候,他也没给我说他们没资质拆啊。”酒店负责人说。
究竟谁该为伤者负责,伤者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进行维权?
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律师孔健认为,工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事故中的工人没有特种作业资质,违规作业导致受伤,本身有一定过错,但是不属于不得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依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伤者有权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情况下,由公司向社会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工人的家属也有权利向社会保障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电梯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该工程部经理需要负责吗?
孔健律师表示,电梯公司应当向社会保障机构提出工伤的认定申请,并支付相应受伤工人应有的工伤医疗待遇支出。工伤保险待遇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医疗待遇,一部分是保险待遇。医疗待遇中的停工留薪工资、需要的护理费用,这是需要公司来承担的。
而工程部经理方面,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此次工作是公司的业务,那么项目经理是履行职务行为,对工人受伤产生的民事责任是需要公司来承担的,其本人不需要向受伤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二种是该工作是工程部经理个人私下承包的“私活”,那么该项目经理可能就触犯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并且需要向受伤工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酒店方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酒店方将电梯的维保及相关业务交由该电梯公司进行作业,是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的。也是需要委托有专业资质的公司来进行安装、改造、修理。酒店方应当在组织实施拆除旧电梯作业过程中,需要有本单位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此次事故是明显违反我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的。酒店方可能触犯了重大责任事故罪,而且也是需要向受伤工人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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