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作者:张士谦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4-27 12:19:00 浏览量:
哪些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一、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员工在交通事故当中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的都应当认定为工伤,甚至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的,都有被认定为工伤的成功案例。第二、上下班途中,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甚至火车事故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何为上下班途中?
只要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甚至单位宿舍之间合理线路途中;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线路途中;甚至从事日常工作生活需要的活动过程中,比如,顺路接孩子买菜等,都属于上下班途中。
法律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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