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谁承担?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30 07:59:00 浏览量:
问:
被认定为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谁承担?
答: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ask/8985.html
上一篇:应聘不成反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下一篇:职工未请假提前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