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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立、合并或转让会影响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吗?
作者: 来源:上海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2-26 15:06:00 浏览量:

王先生:

我上个月在公司上班时发生了意外,已被认定为工伤,且申领过工伤医疗待遇了。医生嘱咐我后续还会产生医疗费用,但听说,我现在所在的公司即将和另一家公司合并,请问在公司完成合并后,我后续再申领相关工伤待遇会受到影响吗?


小编:

您不要担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所以如果您原用人单位已为您参加工伤保险,承继单位已完成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继续为您缴纳工伤保险,您的工伤待遇申领就不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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