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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职业健康优先落地生根
作者:河北工人报 来源:周斐 发布时间:2021-05-18 09:09:00 浏览量: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正式实施后,每年4月25日至5月1日,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据河北省省卫生健康委介绍,职业健康工作要从“以职业病防治为中心向以职业健康为中心转变”,当前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除重点关注1.46万名职业病患者,还要关注4200万职业人群。职业健康优先理念是否成为企业管理重要内容,是否在劳动者群体中深入人心?记者连日来对此展开采访。


“花园式”工厂备受职工欢迎  

迎面而来的瀑布流水,厂区内形象逼真的丹顶鹤雕塑,墙壁上各种充满创意的壁画,让人心情愉悦。4月25日,记者来到河北金隅鼎鑫水泥有限公司,眼前的“花园式”工厂,刷新了记者对传统水泥厂的认识。

“把工厂建成花园,就是为了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愉悦身心。”该公司总经理刘广铎告诉记者,针对传统水泥厂存在的尘毒问题,该公司积极推进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投入。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了粉尘危害严重场所机器人全自动作业。先后对职业卫生重点部位包装机和装车机进行技术改造,实现全自动包装盒装车。

映入眼帘的绿植,呼吸着湿润清新的空气,行走在厂区,给人一种置身公园的错觉。这些,得益于公司对扬尘的有效治理。刘广铎告诉记者,为了给职工创造健康舒适的工作场所,除了治理扬尘,该公司还对噪声较大的磨房进行了改造,投入资金将传统风机改造为低噪风机,并安装消音器做进一步消音降噪处理,实现了良好的隔音降噪效果。

 “你看,墙上的各种壁画都是我们职工自己画的。身心愉悦了,干活儿更带劲儿。”公司职工告诉记者。记者调查了解到,近年来,我省不少企业正在着力打造“花园式”工厂,深入推进绿色文化工厂创建工作,积极增强员工健康环保意识,呼吁职工自觉投身“花园式”工厂建设,让绿色文化深入人心。


流动作业农民工仍处于监管空白区

近年来,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来自省卫生健康委的数据显示:我省职业病报告病例仍处高位。2020年,全省报告新发职业病819例,比去年同期增加了42.68%。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企业达3.07万家,同比增长61.6%。由于检查覆盖率低、诊断率低等原因,特别是流动作业的农民工仍处于监管空白区,实际职业病患病人数远高于报告人数。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仅占总数的四分之一。

 “农民工群体流动性强,频繁地更换工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一旦发生职业病,就会面临维权难。”石家庄市工伤职业病法律援助与研究工作站站长张士谦律师介绍说,随着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行业、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更加复杂多样,职业暴露人群日益扩大。很多时候,劳动者并未在意,却已不知不觉成为了职业病高危人群。

张士谦律师说:“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覆盖率低,诊断与鉴定难,政府部门监管力量薄弱等,都制约着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由于缺乏基本的医疗和生活保障,有关部门也没有针对职业病患者的兜底保障政策,多数农民工职业病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十分普遍,职业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

针对当前全省职业健康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卫生健康委分析,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不仅仅是劳动者个人的事情,需要政府、用人单位及社会各界联动,从源头抓好治理。对此,我省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和联防联控、综合防控新机制,压实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明确和落实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突出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和督查考核。


从职业病防治向职业人群全方位健康管理转变

目前,我省明确了283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1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2家职业病鉴定机构、56家检测评价机构,实现了体检、诊断、鉴定和检测工作全覆盖。建立了河北省职业病防治临床中心和省级职业病防治协同机制,全面推进职业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对接。

据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职业健康不仅仅是防治职业病,更是职业人群全面的健康管理。职业卫生正由传统的以职业病防治为中心,向以职业人群全人群、全周期的全面职业健康管理为中心转变。当前,我省除重点关注1.46万名职业病患者外,还积极关注4200万职业人群,其内容包括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与健康、安全、幸福相关的社会心理因素,为劳动者营造支持性环境和提供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健康企业,推进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等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等。

 “今年,我省将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劳动者要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和健康意识,加强劳动过程保护。用人单位要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规范劳动用工管理。政府要完善法规政策,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健全监管体系,保障重点职业人群权益,改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工作,推进健康企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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