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2012年江阴市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12-12-19 10:59:00    作者:   我要评论

关于调整江阴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澄人社〔2012〕7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220号)和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锡人社发〔2012〕195号)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从2012年6月1日起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执行月最低工资一类标准,月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来的1140元/月调整为1320元/月。
  2、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我市执行小时最低工资一类标准,小时最低工资一类标准由原来的9.2元/小时调整为11.5元/小时。
  二、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下列各项: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劳动者所得工资在剔除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和个人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月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四、各镇、各街道、高新区、临港新城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监督、监察,对故意压低劳动者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将依法严肃查处,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上一篇:常州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

下一篇:2012年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