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各省工伤政策 > 浙江省 > 正文
绍兴市和湖州市率先将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
作者:工伤赔偿法律网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1-07-06 11:57:00 浏览量:

   浙江省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绍兴、湖州从7月1日起实施市级统筹,两市出台的实施意见都明确规定了工伤参保范围及对象、费率、工伤认定和鉴定、待遇支付标准、经办流程、信息系统建设、市级统筹风险调剂金和储备金制度等内容。浙江省的绍兴、湖州两市最近分别出台了实施意见,在全省率先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并率先将公务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

 浙江省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生育保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绍兴和湖州均将工伤保险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而且率先将公务员纳入了工伤保险的参保范围,其中绍兴将工伤参保范围扩大到全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湖州将工伤参保范围扩大到市区公务员。

 绍兴市已经着手建立工伤保险市级统筹风险调剂金,调剂金的规模为全市工伤保险基金2个月左右的支付水平(约2000万元),调剂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同时要求各地按规定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zhejiangsheng/2011-7/2331.html
上一篇:关于公布杭州市职工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