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导致工伤待遇损失由用人单位担责
作者: 来源:九江两级法院 发布时间:2025-06-10 15:52:00 浏览量:
案情简介
孟某某通过劳务派遣至某建设公司工作,用人单位智联公司委托第三方以其名义代缴社保。孟某某工伤后,因社保缴纳主体与工伤认定单位不一致,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关系,智联公司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297657 元。
裁判要点
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社保,若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保,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用工单位无过错的,不承担连带责任。
典型意义
社保代缴虽为 “便利”,但法律责任不可转移。用人单位需确保社保缴纳主体与劳动关系一致,保障劳动者工伤理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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