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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调整201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3-06-19 09:35:00 浏览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新人社发〔2013〕75号

关于调整2012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 2013年度自治区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的基数为24565元,请各地按照新的标准做好待遇支付工作。

201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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