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社局关于调整2017年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作者: 来源:西安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7-05-06 20:59:00 浏览量:
市人社发[2017]89号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和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核定基数的通知》(陕人社函〔2017〕216号)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672320元。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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