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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0年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作者: 来源:www.ft22.com 发布时间:2010-04-11 08:17:00 浏览量:

工伤赔偿法律网(www.ft22.com,山东今年将再次提高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标准,调整工作将于4月底前完成。

 调整时间:自今年1月1日起。
    调整对象:对企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幅度:这三项待遇,人均将分别增加150元、90元、65元。

    这次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山东省连续第6年提高工伤人员伤残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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