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工伤赔偿法律网 > 工伤程序 > 工伤认定 > 正文
日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伤认定属地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07 13:32:00 浏览量: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日照国际海洋城党政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规定,为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职工工伤认定工作属地管辖划分等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执行。

一、在我市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参保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市外用人单位在我市进行生产经营期间,未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我市生产经营地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申请工伤认定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在我市生产经营地发生事故伤害,原则上应在生产经营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我市有多处生产经营地的,根据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工作所属生产经营地确定工伤认定所属地。

三、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所辖区域符合以上类别的工伤认定,根据其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管辖范围,其中认定申请受理初审、调查、初步认定意见拟定及文书送达等工作,分别由山海天旅游度假区、日照国际海洋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安排专人办理,在此基础上按照一事一报的原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认定申请受理及认定决定的审定等工作。各相关机构应积极配合支持,明确工作流程,建立有效顺畅衔接机制,确保工伤认定效力。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8日  




本文地址:http://www.ft22.com/rending/2017-12/7935.html
上一篇:黄石市工伤认定审批规程
下一篇:金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
维权团队更多>>
业务范围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