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和诊断证明,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写这别人名字的病历也就不是自己的病历,用别人的病历申请自己的工伤,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
无奈一幕
“事故发生两个月了,可是直到现在,我的手指还没有完全恢复呢。”昨天,28岁的牛书珍无奈地说,她在栖霞区一家私人制衣厂工作时,一根针戳进左手拇指折断。事发后,该厂在牛书珍入院治疗时造假,导致她无法做工伤鉴定,维权遇难题。
病历上是老板娘的名字
牛书诊说,今年6月4日,她到龙潭街道大棚村一家私人制衣厂工作,主要是用缝纫机加工布料做衣服。7月22日上午,她在工作中,左手拇指被缝纫机的针戳中,一段针头折断在拇指中。昨天,牛书珍说,“现在手指的功能还没有恢复,医生说如果恢复不好,可能会影响手指功能。”牛书珍说,虽然针头没有伤到骨头和神经,但自己的手指到底能恢复到什么程度,医生也没有下定论。
事故发生后,牛书珍找到厂里,协商解决后续处理事宜。不过让牛书珍头疼的是,她从进医院到出院,病历、检查环节用的都是老板娘杨某的名字。“我是外地人,还没有与厂里签合同,也没有办保险。老板娘用她自己的卡,是想报销一部分费用。”牛书珍说,让她想不到的是,现在她与厂里协商处理后续事情时,遇到了麻烦。
厂方只肯补偿3200元
昨天上午,现代快报记者与牛书珍一起来到龙潭街道大棚村,牛书珍所在的制衣厂是一个只有20多名工人的小作坊。老板娘杨某证实,牛书珍是在工作时受了伤,自己先后支付了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等7000元左右。她是用自己的名字帮牛书珍治疗的,“本来是想能报销一点,省一点钱。可是后来发现报销不了,所有的费用都是我掏的,一分钱也没有报掉。”
杨某说,牛书珍是6月4日上班的,7月22日发生事故的。牛书珍之所以没有签劳动合同,是因为她有3个月的试用期,本来厂里是准备跟她签合同的,没想到会出这起事故。“我们是小厂,出了事也没有推,可是她不能狮子大开口,让我们没办法承受。”杨某说。
当着记者的面,杨某表示,除了已经付掉的费用,她愿意再付牛书珍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我们是计件工资,她每个月顶多拿2800元,我们可以给她3200元,再多就不行了。”对于杨某提出的这个解决方案,牛书珍不能接受。她说,厂里没有与她签劳动合同,应该做出补偿。另外,因为手指受伤,她一直没法正常工作,厂里也要作出补偿,厂里还应该负担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各项费用加起来在2.7万左右。
【张士谦律师评论】
将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劳动关系证明和诊断证明。牛书珍拿着写着老板娘名字的诊断证明或病历资料申请自己的工伤认定,结果可想而知。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自然无法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无法获取工伤待遇的根据。
解决的办法并非没有。医疗机构具有如实、准确书写病历的义务,牛书珍可以要求医疗机构修改病历及诊断证明或者由医院出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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