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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没死不算工伤”案
作者:邱延波 来源:东方今报 发布时间:2013-06-06 12:28:00 浏览量:

    从2009年北京市全国劳动模范王长荣突发脑溢血被认定为工伤,到去年环卫模范张志娟突发脑溢血“没死被不算工伤”,再到今天河南稽查标兵突发脑溢血,认定不属于工伤后被撤销。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没死亡,应否认定为工伤,不仅考验我们的立法是否科学,也考验我们对待弱者受伤人心冷暖。

【相关报道】

    巩义交通局一科长在工作时摔倒导致突发脑溢血,单位不予工伤认定,在无钱医治的情况下,其女在郑州街头欲“卖肾”救父(如下图)。

  女大学生“卖肾”救父

  6月2日15时许,紫荆山公园门口烈日下,一女孩在一张展板前蹲着,上面写着“巩义市交通局无良逼我卖肾救父”的标题。

  女孩说,她叫焦滨崎,就读于郑州黄河科技大学体育学院运动训练系,巩义人。焦滨崎的父亲焦建文在巩义市运输管理所上班,任客运科科长职务,其工作职责是督察,主要负责对非法营运车辆的稽查和维护交通运输秩序。

  焦滨崎说,2011年11月5日下午7点左右,其父焦建文在工作过程中极度劳累摔倒在地,导致突发脑溢血。当时出血量很大,在特护重症监护室昏迷了一个月才醒过来,在特护监控室昏迷的一个月中,又并发心肌梗死。

  “我爸在巩义运管所工作过程中,执法严格,得罪了很多人,我妈妈也因此跟我爸离婚了,现在我爸的全部医药费用都由我一个人承担。实在是没有办法,我父亲现在生命危在旦夕,巩义市运管所拒不认定工伤,所以才来郑州卖肾救父。”焦滨崎说。

  “不予认定工伤”已撤销

  2013年1月23日,郑州市人社局给予焦建文不认定工伤认定书,郑州市人社局在该决定书上认为,焦建文受到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

  2013年3月13日,焦滨崎在河南司法警院司法鉴定中心对父亲焦建文做出司法鉴定,该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焦建文在工作岗位发生脑出血系工作疲劳所致,二者存在因果关系。

  在焦滨崎提供的2013年5月18日郑政(行复决)[2013]25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记者看到,郑州市市政府撤销对焦建文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认为郑州市人社局做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责令郑州市人社局在60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重新认定又是一个漫长的周期,“现在我爸已经收到病危通知书,还要做心脏搭桥手术,我马上就大三了,学费还没着落,我们已经花了50多万了,好多钱都是借的,再不认定工伤,已经无路可走了”焦滨崎哭着说。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巩义市运输管理所所长李怀,李怀说:“鉴定工伤是劳动部门的事,只要是鉴定上了,那我们就给他钱。这个事巩义市、郑州市都知道。”

  据了解,郑州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对焦建文出具的行政复议决定书表示,巩义市运管局15日内不再上诉,该决定生效。目前,郑州市人社局已委托巩义市人社局处理焦建文认定工伤一事。焦建文仍在巩义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住院,但因医疗费用未到位,医院已对其停药。

    【律师评论】

    张士谦律师:因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应否被认定为工伤,再次成为关注的焦点。也再次想起哈尔滨环卫工人张志娟案人社局“没死不算工伤”的答复。现在郑州市人社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已经被撤销,我们期待接下来的认定结果。希望人社局能够突破僵死的《工伤保险条例》,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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