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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左腿高位截肢

时间:2014-5-25 20:27:00      会员:魏巍   提问时间:2014-5-25 20:27:00
咨询内容:2013年12月12日,我父亲在单位上班出事故,让钢材把左小腿和脚砸伤,本地不能治疗,转诊外地住院保脚,一个月治疗脚没保住,膝盖下截肢,伤口感染,二次截肢膝盖上十公分,今年3月30号出院回家,期间的住院治疗费,刚入院自己垫付了两万多费用,后续费用单位出的,出院结算一共二十万,期间单位只派了一个陪护人员,而且没尽到陪护职责,都是由我母亲和我陪护的,单位应该派出几个陪护人员?我和我妈有误工费和陪护费吗?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应得的赔偿有哪些,我爸还要安假肢。我想请教下老师,这个工伤赔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住院期间的费用全报销吗,分不分甲乙丙类药,进口药。我爸应该得到的赔偿、待遇、都包括什么,除了应得的工伤保险赔偿,单位应该给予赔偿吗?
管理员0的回答:应派几名护理人员一般是医院建议的。流程一般先工伤认定,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到你们当地的人社局申请。伤情稳定后,在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鉴定,评伤残等级。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数额或走法律程序索取工伤待遇。您父亲若参加工伤保险的话,住院的药费在保险基金的项目范围内的,由保险基金支付。您父亲的伤情一般可以评为5级伤残,可获得27万左右的赔偿金(因地区不同,赔偿的数额也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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