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首页
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
赔偿标准
工伤案例
工伤条例
法学研究
工伤律师
留言咨询
工伤异议
时间:2014-4-7 21:17:00
会员:
潘 提问时间:2014-4-7 21:17:00
咨询内容:1、单位员工步行回家后拿自行车再次出门在小区门口发生交通事故,人社局认定工伤,是否合法合理?2、如果单位提出异议,能否起诉要求法院撤销认定,单位的理由有几点?3、单位知晓员工是步行回家,但发生事故时员工却多了一辆车,且方向从小区处出,单位提出的撤销之诉有无胜算?需要注意什么?谢谢张律师。
管理员0的回答:
律师观点:1、没有特殊情况,这种情况一般不应认定为工伤。2、可以要求法院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单位的主要理由为已经不属于上下班途中。3、需要证据,证明不是在上下班途中,需要交通事故认定书来说明这一点。案情特殊,可以联系我们13785412938。
最新文章
>>
·带薪年假工资不适用追索报酬的特
·高管不能以无书面合同为由请求支
·签订劳动合同未交付劳动,被判支
·
2015年6月起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
·四川德阳首例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
·病退后至新公司工作,双方关系如
·如何区分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承
·浅谈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和承揽合同
·“后期治疗费”能否与后续治疗费
·从一案例谈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
热门文章
>>
·
2015年工伤赔偿标准(最
[1090471次]
·2015年工伤十级伤残鉴
[1008354次]
·九级伤残鉴定标准(20
[688202次]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669989次]
·2015年工伤死亡赔偿标
[623731次]
·
2011年工伤保险条例全
[620287次]
·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601953次]
·
工伤鉴定标准(2006)
[600217次]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20
[540580次]
各省条例
>>
广东省
福建省
山东省
江苏省
黑龙江
安徽省
辽宁省
吉林省
甘肃省
陕西省
山西省
江西省
上海市
云南省
青海省
海南省
重庆市
湖北省
湖南省
浙江省
四川省
贵州省
河南省
天津市
北京市
河北省
西藏
新疆
宁夏
内蒙古
广西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