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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残疾器具费疑问

时间:2014-4-7 9:45:00      会员:马顺昌   提问时间:2014-4-7 9:45:00
咨询内容:我1981年在当时国企工伤。1995年认定为4级,1997年办理工伤退休,未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现在还可以要求吗?残疾器具到现在一直还是由企业负担,可否去要求由社保负责,他们不办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96年以前的老工伤一般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您有维权困难的情况,可致电13785412938张士谦律师,帮您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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