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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说他投保公司不受理超过24小时的工伤

时间:2014-4-1 10:01:00      会员:钟永如   提问时间:2014-4-1 10:01:00
咨询内容:手臂摔裂时,本人因老板平时催促加班,所以未及时告知管理人员,晚上继续加了班,直到第二天的下午因过于疼痛后才告知,但老板说已超过24小时才报案,他投的保险公司并不接受此报销,先已单方面药费都已花费3.4千元,加其他营养费用,护工等等,老板说他自己私人出1000元,其他的只是说以后再拿,可是这件事都是将近1年前的事,我们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应当在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超期后人社局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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