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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公司缴费基数和实际工资不同的赔偿
时间:2014-3-20 19:31:00
会员:
杨德喜 提问时间:2014-3-20 19:31:00
咨询内容:2008年入职,当时的工资低,工伤缴费基数为2000左右,到2013年6月发生工伤事故,期间工资上涨到5500左右,前些天工伤鉴定完后才知道公司的工伤缴费基数仍然不变为2000左右,个人觉得公司有可能会坑人,不愿意按照实际工资赔付,所以进行咨询。
管理员0的回答:
有两种解决途径:一是与单位协商要求将缴费工资按照实际工资足额缴纳,到社保补齐差额,如果单位拒绝或者拖延不办,那就到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所在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二是伤残鉴定后,在享受国家社保支付的较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后,在提起劳动仲裁时一并提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部分由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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