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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介公司签的合同

时间:2014-3-15 10:33:00      会员:梁龙   提问时间:2014-3-15 10:33:00
咨询内容:我与新强人力公司签的合同、然后安排到嘉陵厂上班、上班的时候头被硬物砸伤、流了很多血、缝了针、跟我一起上班的组长和副组长、还有中介公司招我的人、一共3个人送我来的医院、他们都说是工伤、但是、安排住了院、他们只交了200元钱、人就走了、几天都没来看过、打电话叫他们来医院交费、他们不来、叫我们把钱垫付、我想咨询的是:如果我垫付了能拿到钱吗?而且我在这吃饭的费用还有我女照顾我的吃饭的费用、我女和我的务工费用可不可以找他们报账、这些是没有发票的、还有我们到底该找中介公司还是嘉陵厂呢?如果他们一直不出现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管理员0的回答:按照法律规定,你应该拿到你所垫付的费用,建议你先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工伤后你可享受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待遇,但是照顾你的人不享有这些待遇,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有一定的计算标准,不依照发票,你应该向签订劳动合同的心强人力公司主张权利,具体工伤赔偿责任可由新强人力公司和社保局承担。您可致电0311-85378335,我们会给您出具一份详细的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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