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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求咨询

时间:2014-3-5 8:58:00      会员:夏工   提问时间:2014-3-5 8:58:00
咨询内容:武汉,在南通一船业公司工作,上周船在宁波卸货时,受伤,头部受伤,胸肋骨折,现在宁波医院,医院垫付7000元费用后,要病人自付,病人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如果有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建议先工伤认定。如果没有,尽快搜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可以通过催公司支付工资等方式搜集。参加工伤保险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详细咨询请拨打咨询热线0311-85378335咨询张士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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