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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伤赔偿
时间:2014-3-2 16:12:00
会员:
贺艳芳 提问时间:2014-3-2 16:12:00
咨询内容:你好 贺艳芳在天津宏盛嘉禾门业系操作工职位,在其单位上班已五年,一直没有劳动合同。于2013-12-13日贺艳芳在工作期间让正在车间作业的叉车撞伤,使其右腿小腿粉碎性骨折,单位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的。但从出院后单位就不管了,在家生活一直不能自理,她在上班期间工资是3000/月,想咨询一下象这种情况如果起诉单位.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是经过仲裁还是法院好呢。
管理员0的回答:
建议先仲裁,再工伤认定。工伤认定需: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书,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致电0311-85378335,我们就您鉴定的等级,可为您起草一份维权方案,包括具体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赔偿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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