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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及工资
时间:2014-2-17 18:09:00
会员:
马宝 提问时间:2014-2-17 18:09:00
咨询内容:在上海发生工伤,鉴定为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拿到31160元,这个数额对吗?工伤期间全休5月11日至9月11日也就是4个月。公司发放工资为底薪3000+全勤150+绩效奖金400元,我月平均工资包括加班费为6000+。公司人事部门说只发底薪,因为没有加班所以不能按照包括加班费的工资发放。 我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2500*4=10000元的差额吗?停工留薪期需要劳动委员会确认吗?讨要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有时间限制?是现在索要还是离职时索要?
管理员0的回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如果还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话,本人认为是不受一年时效的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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