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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手指四根手筋断裂

时间:2014-2-9 15:17:00      会员:吴志祥   提问时间:2014-2-9 15:17:00
咨询内容:2013年11月19日,在工地锯伤手指,修养将近三个月,还未复原,向工地提出工伤认定。工地方因未保险不给于赔偿,也不给于工伤认定。受害者本人是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管理员0的回答:用人单位拒绝进行工伤认定,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相关病例资料到当地的人社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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