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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给职工交社保

时间:2014-1-27 21:44:00      会员:冯洁   提问时间:2014-1-27 21:44:00
咨询内容:  公司只是在绍兴县设的点,没有营业执照,工资单只是写字签名,没有行政,人事等部门,社会保险更是没有,因刚开始答应有社保,6个月后我一再要求公司给予办理社保,公司才答应给200元社保补助,但是没有几个月我却在工作途中出现车祸 。我这个算工伤吗?公司会给与赔偿吗?
   另外车祸肇事者负全责,公司认为由肇事负责,我该怎么办
管理员0的回答: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营业执照,则属于非法用工的范畴。如果在此单位工作,在上下班的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认定工伤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3118363601(张士谦律师)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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