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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眼烫伤,当时没去医院,如何认定工伤

时间:2014-1-21 7:42:00      会员:曹建涛   提问时间:2014-1-21 7:42:00
咨询内容:我岳父13年在大庆一家塑料厂工作期间,左眼被高热颗粒灼透眼皮,人过于老实,忍痛仍坚持上班,没做相关治疗,致使现在留下残疾,眼皮不能合拢,眼球红肿充血,现在人已回山东老家,请问,现在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携带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相关的病历资料到当地的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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