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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重体力劳动后脑出血是否可比照工伤

时间:2014-1-13 19:14:00      会员:王安妮   提问时间:2014-1-13 19:14:00
咨询内容:我父亲有高血压,于2013年11月8日,上班时间在单位由于抢修振动台,参与一系列抡大锤等重体力劳动后,出现头痛难受症状,然后失语,半身瘫痪,被送至医院抢救,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了,父亲现在脱离生命危险,但是仍然失语,偏瘫,除了医保报销外,现在个人已经负担了五万,而且还要继续康复治疗。单位给父亲缴纳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常年每周上六天班,周日仍要加班检修,而且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均超过八小时,现在单位拒绝认定父亲属于工伤,只是支付病假工资,医药费也不管。我想问,父亲这种情况算工伤吗?如果不算,是否可以按照劳动部1996年颁布的38号文件《关于在工作时间发病是否可比照工伤处理的复函》来要求单位比照工伤处理呢?单位真的一点儿责任也没有吗?谢谢您了
管理员0的回答: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无法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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