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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

时间:2014-1-5 20:53:00      会员:黄守资   提问时间:2014-1-5 20:53:00
咨询内容:本人在8月份入厂工作,11月份因工受伤,导致左手食指骨折,因伤停工27天间,老板拒绝支付工资,仅以中山市最低生活标准做出补贴。请问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吗?我的基本合法权益还有哪些?我又该如何获得相应补助?如果要走司法程序,又需要哪些步骤,需要的时间是多久?
 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广东地区手指骨折,是评不上伤残的。但是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就可以获得工伤医疗待遇: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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