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0311—85378335   网站地图
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工伤待遇

时间:2013-12-1 19:03:00      会员:小孙   提问时间:2013-12-1 19:03:00
咨询内容:我亲戚家的一个小姑娘,在工厂上班时被机器打断了手指上的三根筋,而且手指上的骨头有点裂缝,后来马上送医院。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后,以为好得差不多就去上班了,谁知上班后发现手指用不出力,剪不断线。接下来在就医的过程中发现医保卡已停掉了,只能再去找工厂。工厂里的人员跟她讲,“如果算工伤得话,每个月只有几十块钱,算临时工得话,每个月拿平均工资。。。”我觉得挺奇怪得:明明是工伤,怎么算什么临时工?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处理?
管理员0的回答:建议先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发放流水等。然后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请求相应的赔偿。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全站搜索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无觅相关文章插件,快速提升流量
版权所有 © 工伤赔偿法律网
解析工伤保险条例及认定办法,精研工伤鉴定、职业病、工伤赔偿标准,让工伤不再是职工的悲剧!
Copyright © 2009-2012 www.ft22.com  冀ICP备06033745号
技术支持:众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