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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伤

时间:2013-11-22 11:11:00      会员:绍盟   提问时间:2013-11-22 11:11:00
咨询内容:在今年九月三十一号晚,我隔壁厂失火,火势很大,因他们厂跟我们厂只有一墙之隔,我们厂的人在无人组织下去救火,我是其中之一,也是在救火时,我从墙上摔下,造成我腿关节破碎,肌腱拉断,需要两次手术,第一次是厂的出钱,我现在还在医院,第二次次手术需要三个月后才能做,我不知道怎么跟他们谈第二次手术费的事,求解决
管理员0的回答:本人认为,您的情形属于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情形,是可以视同工伤的。此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都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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