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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三个月,老公在打工的厂内被撞成重伤

时间:2013-10-7 10:15:00      会员:韩迎霞   提问时间:2013-10-7 10:15:00
咨询内容:你好,我想为老公咨询一下。老公在9月30日在萧山一家汽配厂车间内被同事开的叉车撞成重伤,(同事无叉车证)脑部出血头疼的睡不着觉,膝盖处骨裂,脚踝处骨折。医生诊断三年内不能从事重点的体力劳动,老公是家里的顶梁柱,我们女儿刚满三个月,都是靠老公工资喂奶粉养家糊口的,婆婆因病也无法去照顾,厂里让撞他的同事在医院陪护老公,老公让弟弟也从家里赶过去替换陪护。想咨询这些情况下,厂里老板与撞我老公的人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管理员0的回答:您的老公的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建议先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书面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工装、工作证、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等,然后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以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伤残等级请求相应的赔偿。如果单位并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评上伤残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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