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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赔偿、工资等问题

时间:2013-9-24 19:54:00      会员:石坤丙   提问时间:2013-9-24 19:54:00
咨询内容:尊敬的律师:
  您好,本人姓石49岁,在深圳市光明新区一家工厂任职仓库管理员,于2013年8月27日在一次装货出库工作中,由于原来的两名叉车司机请假,人手又不足的情况下,我(另一位厂长帮忙)只能用殘旧的手工叉车代替机械叉车,来搬运了每板2吨,共48吨的货物,由于突然承受极为超负荷的腰力工作,搬完货之后我本人的腰极为痛苦难受,但吃完晚饭不久,由于又来原料,我只好再加班(无薪),因腰痛难受,躺在地上,当晚痛了一夜。
  8月29日到深圳北京大学医院求诊,医生诊断为腰扭伤,休息治疗约一个星期后带伤上班,在9月10日工厂又大量出货,人手不够,办公楼的女会计职员也动手搬货,我只能无奈搬运起货来,还扛了好几个有一百多斤的沉木卡板,因此腰又伤了,再次到北京大学医院复诊:
CT诊断报告—-诊断意见:腰椎退行性改变。L2/3椎间盘膨出,L3/4、L4/5、L5/S1椎间盘突出,L3/4、L5/S1相应节段椎管狭窄。L4/5、L5/S1椎间盘变性。L4、5椎体内许莫氏结节。L5/S1节段椎管内后纵韧带钙化可能。S1椎体内骨岛可能。双侧骶骼关节炎。
  (此报告仅供本院医生参考,不作为最后诊断)
  厂方没给我办理工伤保险,并认为腰椎间盘突出是长期累积的,与工伤无关。其实我去年也曾做过腰部X光并没发现什么异常,4月份办理健康证明时也做过全身检查,一切也是正常的。这两次在北大医院就诊共用约1300元(北大医院发票),我私人在外面治病购药几百元不算,但经过多次要求下厂方只答应给我456元药费,工伤期至9月23日(我辞职期到9月23日刚好一个月)工伤期间治病没上班的工资以深圳最低工资结算,说这是按深圳劳动法办理,其他一切一概不管,包括以后所有的治疗费用,责任等要签名保证与工厂无关,还恐吓我不答应以后不能再进厂门!我拒绝了这个解决方案。
  请问律师,我这样的情况能申请工伤吗?申请工伤成功的机会大吗?总之我现在应该怎么做?万望律师不吝赐教!并致以万分感谢!!!
管理员0的回答:根据的你的表述,我相信是因为繁重的体力劳动所导致,但你的情况在实践中一般认定不了工伤。正如公司的意见一样,你这种情况,长期的积劳成疾也可能造成现在这种状况,一般的急性腰扭伤或者因外伤导致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建议跟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单位没有参加社会保险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和双倍工资,并且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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