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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时间:2013-9-23 20:03:00      会员:王敏   提问时间:2013-9-23 20:03:00
咨询内容:我父亲去年因工伤导致半身截瘫,今年定为神经外科贰级,单位上了工伤保险,出了工伤后才知道的,单位是按照60%交的保险,就只赔付了三万多,是不是有不合理的地方呢?想问一下,如果委托给您的话,能帮我们吗?
管理员0的回答:从您的叙述中,无法明确指出是否有不当之处。但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以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为基数进行核算的。如果按照工资的60%进行缴纳,则差额部分是可以由用人单位补足的。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13118363601(张士谦律师)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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