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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关于工伤垫付收回

时间:2013-9-21 11:58:00      会员:黄日优   提问时间:2013-9-21 11:58:00
咨询内容:工伤得到认定,由于涉及第三者(保安员在值班期间被外来人员伤害),员工得到了伤人者赔偿(工伤需要得到认定,但社保局认为员工已得到伤人者的赔偿为由拒绝支付保险赔偿),公司是否可向受伤人员追回之前公司所垫付的医药费?
管理员0的回答:如果第三人再次支付了医疗费,则工伤职工构成了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应当返还的,公司可以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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