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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伤期间的工作业绩如何确定

时间:2013-9-15 17:57:00      会员:赵先伟   提问时间:2013-9-15 17:57:00
咨询内容:我是一名小学教师,2012年4月发生工伤并被社保局认定为工伤。2013年2月我工伤好以后开始上班。请问:在我工伤期间的学年考试成绩(工作业绩)如何算?
管理员0的回答: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如有其他问题,可直接拨打本站律师电话13118363601(张士谦律师)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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