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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在什么时候可以做

时间:2013-8-18 10:21:00      会员:张亮   提问时间:2013-8-18 10:21:00
咨询内容:你好!我是11年12月在单位打扫卫生时不小心从二层楼上摔下来,导致胸十二骨折,骨盆骨折,2013年4月做了取掉内固定物的手术,因为病情,现在不能弯腰太大,。请问我想做工伤鉴定,这个鉴定该由我个人还是单位向工伤保险处提交申请?鉴定好等级后,赔偿金是单位出还是工伤保险处处?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年,即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一个月(同样是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算);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是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如果您还未申请工伤认定,则已经过了时效,人社局不会再受理。如果有工伤保险,被认定为伤残后,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社保基金支付;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由单位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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