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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伤赔偿法律网

劳动关系

时间:2013-8-5 11:53:00      会员:张伟   提问时间:2013-8-5 11:53:00
咨询内容:我有一个朋友农民工,一年多来给一个搬运有限公司做搬运,在搬运物件时由于物件较沉重不小心从2米多高的车厢上摔了下来,当时头着地,7孔出血,人已经休克,工友马上送到医院,医院随后在24小时内做了两次开颅手术,医药费搬运有限公司暂时垫付部分 。但是人的思维模糊,行动不便。请问张律师;他们是什么样的劳动关系?能作为工伤赔付吗?按照法律以后如何处理?麻烦了!谢谢!
管理员0的回答:从您的表述中,您的朋友和运输公司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您朋友所受伤害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工伤赔偿的具体数额,是根据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伤残等级、是否解除劳动关系和当地的标准综合计算的结果。建议先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然后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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