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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有关问题

时间:2013-7-25 23:31:00      会员:梁瑛   提问时间:2013-7-25 23:31:00
咨询内容:逝者生前确诊重性抑郁症,有軽生倾向。曾因該病住院治疗。出院后继续门诊治疗併正常上班。不幸在上班時间,上班地奌发生墜楼身亡。请问該情况如何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管理员0的回答:此种情形是不适用第十五条的,如果其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意外坠楼,是可以认定为工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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