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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时间:2013-7-23 21:39:00      会员:陶立   提问时间:2013-7-23 21:39:00
咨询内容:您好!江苏的,在一年前发生工伤,已认定,但现在公司不付工资,我现在需要把病假条交给公司吗?还有劳动局说过伤情稳定要去公司工作(做轻工作)但是公司不安排,请问这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公司还不支付后续医药费。
管理员0的回答: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满,伤情稳定以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关于病假条,因为不知详情,无法帮您解答。如有其他疑问,请直接拨打本站首页律师电话13118363601(张士谦律师)进行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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